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2019-12-16 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进一步缓解节假日集中出行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总工会、中国气象局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节假日出行环境;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增加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优化民众出游体验;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节假日旅游出行监测和拥堵防范化解工作机制。

  《意见》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要求提升高等级公路网通行效率;提升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功能;完善高速公路与景区连接路建设,在临近景区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服务设施以及国省干线公路的重要路口合理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健全公共交通配套服务,增强热门景区旅游出行保障能力,节假日期间增加景区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力投放。

  《意见》在旅游产品供给方面,要求加强旅游产品和旅游景区规划布局,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的规划指导,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新的精品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丰富节假日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旅游产品升级改造,注重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科技含量、绿色元素;优化热门景区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景区出入口,分散布局静态停车设施,提升既有停车设施资源保障能力。

  《意见》在旅游景区管理方面,要求实施景区流量控制和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在符合安全保障等相关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游览开放时间,鼓励开发夜间游览项目;大力发展“智慧景区”,提升智慧产品开发水平,以及智慧旅游服务水平;探索节假日景区车辆进入预约管理,引导游客出行向公共交通转移。

  《意见》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面,要求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王洋)

    文章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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