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洞沟景区 保护中开发 研究中利用

   2011-02-24 822

  近日,在本地某网站论坛,“水洞沟也要被企业搞成主题公园,《文物保护法》在宁夏形同虚设”的一篇热门帖子将我区知名景区水洞沟推至网友舆论的风口浪尖。“3万年前的古人类遗址究竟能不能开发成景区,民间资本投入是否会破坏文物?”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自然和人为破坏曾威胁水洞沟

  1923年,法国的地质古生物学家德日进和桑志华在沿黄河的考古过程中,在水洞沟意外发现了古人类生活的遗迹。1928年,两人共同发表了长达数十页的《中国的旧石器》报告,结束了国际考古界关于“中国没有旧石器文化”的论断。水洞沟逐渐成为中西考古学家们不断光顾和关注的地方,水洞沟遗址的发现与研究开启了我国旧石器时代考古的先河,成为中国最早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重要遗址之一。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除了国内外的考古人员,水洞沟的历史却不为大多数宁夏人所熟知,自然和人为的破坏对水洞沟造成威胁。2006年宁夏水洞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在水洞沟设立景区,进行开发和保护。回忆起景区未建成之前的情况,水洞沟景区的营销部经理高红梅告诉记者:“2005年以前,从银川市通往鄂托克前旗的公路就从水洞沟的遗址核心保护区中通过。当地的农民也在遗址核心保护区内放牧、种地,周围的砖厂随意在保护区内取土。同时,雨水冲刷、风蚀、洪水等自然灾害也不断威胁着遗址,大雨和暴雨天气一过,猛涨的河水总会冲刷到遗址基部,造成遗址所在地大片崩塌。”

  景区做了大量保护工作

  2006年,宁夏水洞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在水洞沟进行旅游开发。此次网友“旧事重提”,使水洞沟景区的旅游开发成为争论的焦点。发出此帖的风友asdld直言:“开发过度,只能是破坏遗址!”网友jiaxt则认为:企业是在圈地赚门票。

  对此,高红梅认为,网友忽略了水洞沟景区近几年来对景区保护所做的大量工作。她介绍:“此前,水洞沟旅游景区的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是由国家文物局批准,并由自治区政府公布的。水洞沟遗址的保护都是按照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执行。景区开发后,对遗址保护作出了大量的工作。他们搬迁了在遗址附近居住的农民,拉起保护网,修建排水沟,以减少人为和自然对遗址的破坏。目前遗址区内的植被恢复良好,水洞沟在区内外的知名度也大大增加。2008年4月9日,水洞沟景区成立水洞沟遗址研究院。同时,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在水洞沟建立宁夏工作站,每年定期有中科院的博士和专家对当地进行科考及保护研究。”

  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不冲突

  针对网友的争论,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卫忠告诉记者,未开发之前的水洞沟遗址由灵武市文管所管理,当年在文物保护经费及文物保护人员短缺的情况下,水洞沟遗址实际上只是一片荒滩,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人为和自然破坏严重。但是,宁夏水洞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成旅游景区后,水洞沟遗址完全按照文物保护规划建设,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旅游,未对文物进行破坏,并成功走了一条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结合的道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宁夏水洞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建成征得了当地政府及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现在水洞沟景区依然在接受灵武市文物行政部门依法管理。

  那么,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难道真的水火不相容吗?宁夏考古所研究员王惠民从2003年以来,参加数次水洞沟文物保护区文物考古工作,对该保护区的文物保护现状非常了解。他认为,水洞沟如果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是目前比较有效的办法。因为从宁夏文物保护的现状看,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缺乏足够的资金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在水洞沟文物保护区开发利用前,就有两条道路穿过文物保护区。开发利用后,景区将文物保护区域围起来,首先就杜绝了来往车辆对文物的破坏和影响,同时也避免了更多人为损坏遗址的现象。

  王惠民告诉记者,其实区内对文物保护区的开发和利用已经有了很多例子,如贺兰山岩画、西夏王陵等,都有效地运用开发,更好地保护了文物。所以,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由民间资本投入开发也是可行的,但是开发的前提是一定要有效保护,不能因为旅游开发而破坏文物。对此,作为考古单位,他们也经常告诫经营者要对景区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从目前的效果看,该景区这几年对文物的保护还是不错的。(来源:银川晚报 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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